1、贯彻执行中、省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半岛·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参加全省综合性运动会;组织体育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开展体育运动反兴奋剂活动。
5、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协同教育部门,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增强学生体质;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6、负责举办的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7、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竞技体育以备战省十六运为重点,建成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三支队伍,抓好运动队、教练员、训练项目、训练场地、训练经费、包抓领导“六落实”,从难、从严、从实战组织训练,确保在省十六运大赛中位次大幅度前移,省年度单项赛成绩进入全省第一位。
2、把承办全国十四运落户咸阳的五个单项赛放在重要位置,如期完成涉赛场馆建设任务,营造良好的比赛环境,启动全国十四运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办赛氛围。
3、群众体育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为目标,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更好的服从服务于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的建设。
咸阳市体育局共有行政编制13名,现有人员16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调研员2名。机关内设秘书科、竞训科、群体科、监察室。局下属5个事业单位:市游泳学校、市射击射箭学校、市体育场、市体育馆、市老年育协会。市游泳学校、市射击射箭学校、市老年育协会等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市体育场属于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市体育馆属于自收自支单位。市直体育系统共有干部职工91人。我市所辖的十三个县市区,礼泉县设体育局、泾阳县设体育中心,其余均设文体局。
财政拨款收入1023.61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155.36万元,主要是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细化预算编制等。
(1)基本支出预算748.1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4.3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1.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2.80万元。主要是工资预算调整等。
(2)项目支出275.50万元,用于体育器材的购置、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及体育场馆的维修等支出。较上年增加73.2万元。主要是年初项目预算调整等。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07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接待3.07万元,较上年未变化。
(1)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的油料购置,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车辆保险缴纳等。
(2)公务接待费3.07万元。主要用于各业务部门与上级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协作配合接待支出。严格按照本单位招待费管理制度控制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
☆竞技体育:指在全面发展身体,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发挥人(个人或群体)在体力、心理、智力等方面的潜力的基础上,以攀登运动技术高峰和创造优异运动成绩为主要目的的一种运动过程。